歐盟修訂有機生產及有機產品標簽法規
時間:2018-06-15
本法規規定了有機生產的一般原則、相關條例、有機認證、標簽標識及廣告宣傳等,適用于歐盟進出口農畜產品的生產、加工、標簽、銷售等,涉及產品包括未加工農產品、用作食品的加工農產品及飼料。 本法規主要內容:1、法規概述;2、適用范圍;3、相關定義;4、目的;5、有機生產一般原則;6、適用于農業活動和水產養殖的具體原則;7、適用于有機食品加工的具體原則;8、適用于有機飼料加工的具體原則;9、一般生產原則;10、過渡期相關要求;11、禁止使用轉基因生物;12、植物生產原則;13、有機異質植物繁殖材料營銷具體規定;14、牲畜生產原則;15、藻類和水產養殖動物的生產原則;16、加工食品生產原則;17、加工飼料生產原則;18、葡萄酒生產原則;19、用作食品或飼料的酵母生產原則;20、缺乏某些家畜和水產養殖動物物種的生產原則;21、不在上述范圍的產品生產原則;22、特殊生產原則采用;23、產品收集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;24、用于有機生產的產品和物質的授權;25、成員國非有機農業原料加工有機食品批準;26、關于有機和轉化植物生殖材料、有機動物和有機水產養殖市場上可用性的數據收集;27、懷疑違規的情況下的義務和行為;28、避免出現未經授權的產品和物質的預防措施;29、出現非授權產品或物質的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;30、關于有機生產的術語的使用;31、農作物生產中使用的產品和物質的標簽;32、強制規定;33、歐盟有機生產標志;34、認證體系;35、有機認證;36、運營商團體;37、本法規與原法規及其他有機相關官方控制措施的關系;38、關于官方控制的附加規則和主管當局應采取的行動;39、操作人員采取措施的的附加準則;40、關于與其他官方活動有關的官方控制任務附加規則;41、關于不合規行為的附加規則;42、有關違規措施的附加規則;43、有關信息交流的其他規則;44、有機產品出口相關規定;45、有機和有機轉產品進口;46、控制結構認可;47、貿易協議下的等同性;48、依據原有機法規的等同性;49、等同性應用相關報告;50、非禁止和非限制有機轉產品銷售;51、有機部分和貿易相關信息;52、主管當局、控制當局和控制機構信息;53、貶損、授權和報告等。
全文見附件:
REGULATION (EU) 2018848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30 May 2018 on organic production and labelling of organic products and repealing Council Regulation (EC) No 8342007.pdf